您现在的位置:知恩中学>>校园新闻>>通知>>正文内容

职评紧急通知及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校长室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4日
 

      初级、中一、高级有资格参加评选的人把名字报到档案室章老师处。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6月25日。希互相转告。

校长室

2010.6.24

 

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中小学、成校、幼教中心,局直属学校(单位),有关民办学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教办人〔201093号)和宁波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甬教人〔201017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提高业务水平,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2010年我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认真贯彻执行。

一、相关政策

因国家将对现行的中小学职称制度进行改革,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暂不出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参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的政策。我市实习指导教师可按甬教人〔2008196号文件精神,仍参加技校教师职务系列的评审。

根据浙教办人200974号文件,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评审;从事校外教育研究、师资培训、活动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纳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系列评审。这类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推荐评审可结合其工作特点进行,其组织的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可折算教学工作量;教学水平面试一般宜采用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担任社团负责人和专职辅导员年限可视作班主任工作年限;由主管部门确认的宫际援助和流动少年宫活动可视作支教经历

凡内容为教育教学叙事类的文章、2009年起已放宽申报体裁范围的论文,其公开发表刊物规格或在县、市论文评选中获奖等级,应与其他论文要求一致,不作放宽。

二、业务考核

中专、实验和研究系列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业务考核时间安排在8月上旬进行。考核方式除中专讲师由上课改为说课外,其余不变。

小中高申报人员由说课改为上课方式进行教学水平的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由市统一组织,面试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到省参评的依据。上课时间安排在9月中旬进行。

中学一级、小学高级申报人员的业务考核为书面考试和上课。

职高专业课教师申报中级、高级教师职务资格人员的业务考核进行实训实务测试,时间安排在10月下旬。

三、工作程序

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并在单位醒目位置公示一周。公示内容为《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和《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简表》。

四、材料报送

报送材料要求真实规范,手续齐全,并符合规定的送审程序。各镇乡、直属学校(单位)报送材料前,参评人员的申报资格须经学校审核,并盖章确认。

根据省市评委会评审要求的不同,评审材料分为送省评审和送市评审两种材料。应按照省市开列的《材料清单》内容提供相应的评审材料。其中送省评审的《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应提供word格式电子稿,文件名统一为**单位全称**姓名)。此电子稿根据要求将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宁波教科网http://www.nbedu.gov.cn)“网上办事”栏目的“表格下载”,或宁波教育人事网“下载专区”提供评审材料所需表格的样表,申报人员可浏览此网页下载有关表格。上报表格的填写要求,仍按甬教人2008196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五、时间安排

78前,各镇乡、直属学校(单位)送交中专、研究(教育管理)和实验三个系列的评审材料,包括须作鉴定的论文代表作原件及电子文档,此外还应同时报送须作鉴定的小中高论文代表作原件、电子文档和送鉴论文清单。

78前,各镇乡、直属学校(单位)送交首次定级(中学二级、小学一级)人员名单及有关材料,包括首次定级人员名册、电子文档和2彩照1张及《大专(本科)毕业生首次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定表》(一式一份),并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继续教育学分120学分以上(或新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等复印件,中学二级还须提供一篇教案复印件,并由学校经手人签名加盖学校公章。

8月上旬,市局组织中专、研究(教育管理)和实验三个系列申报人员面试。

910前,各镇乡、直属学校(单位)送交小学高级、中学一级、中学高级、小中高评审材料到县教育局。

9月中旬,市局组织小中高申报人员上课考核。

10月份,县教育局对中级申报人员进行书面考试、上课等业务考核。

10月下旬,中高申报人员进行全市统一的业务考核笔试;职高专业课教师进行实训实务测试。

11月中旬,县教育局召开中评会,评审中学一级、小学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六、其他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尽事项,仍按原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宁海县申报中学二级、小学(幼儿园)一级资格

教师职务花名册

2010年职评通知.doc

  

2010年职评有关表册及数据库

备注:本单位老师填写送市级材料。

 

 

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  教师  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县人事局,镇乡教育干事

宁海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0623 日印发




点击数: 打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