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宁海教育局要开展2008学年度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工作,每位教师需提供继续教育学分卡,请各位教师将2008年7月5日至2009年6月30日在教师业务进修培训中取得的学分存档卡,上交学校档案室。
1. 上交时间期限:2009年6月 26日前。
2. 需要上交的是继续教育学分存档卡,通知卡不必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