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教考〔2011〕16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同意浙江工业大学、杭州
师范大学尝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制度的批复
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师范大学:
你们关于尝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的请示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们的方案,并提出如下要求:
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要坚持三位一体,综合评价;坚持科学规范,确保质量;坚持高校自主,严格监督;坚持总量控制,稳步实施;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二、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科学态度,一丝不苟地开展工作。学校要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建立责任心强、综合素质高的管理队伍和专家队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要制订各环节操作细则,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要强化保密意识,切实做好各环节的保密工作。
三、要认真执行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规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加强监督制约机制。要及时准确完整地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信息,严格公示制度。纪检部门要全程参与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工作,加强监督。在工作中如出现工作人员和考生犯规舞弊的,按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严肃查处。
请你们按照上述要求精心组织、精细管理,圆满完成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工作。
附件:1. 浙江工业大学2011年尝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实施方案
2. 杭州师范大学2011年尝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附件1
浙江工业大学2011年尝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新课改高考方案,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需要,我校在2011年尝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
一、选拔对象
选拔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有一定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的高中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考:
1.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所有科目均为A等,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者。
2.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3)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限声乐、器乐、舞蹈三类):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并获得三级(含)以上证书。
(5)体育特长类(限田径、游泳两项):高中阶段在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前3名,或高中阶段在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中获前8名。
三、招生计划
总计划数为100名,其中文科20名,理科80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数及报考相关专业的学业水平测试单科要求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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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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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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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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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水平测试必须为
A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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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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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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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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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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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新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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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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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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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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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工程与材料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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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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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化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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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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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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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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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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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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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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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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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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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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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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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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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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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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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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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数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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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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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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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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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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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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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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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方式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网上报名时间:待定(详见招生简章)。
申请人登录浙江工业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报名信息填写完毕后用A4纸打印。
3.材料递交: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须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①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加盖中学公章的申请表;
②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情况;
③身份证复印件;
④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或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⑥个人陈述,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五、选拔程序
1.书面评审: 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专家委员会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竞赛成绩以及中学阶段综合表现情况,确定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名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6倍。
2.综合测试: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测试,综合测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以考察学生综合素质为主,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测试结束后,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网查询综合测试成绩。
3.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浙江工业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前表范围内,文理不得跨科填报。
2.根据入围考生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换算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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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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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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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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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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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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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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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A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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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折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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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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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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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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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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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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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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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七、其他
1.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者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附件2
杭州师范大学2011年尝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
综合评价招生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实施我省新课改高考方案,优化优秀人才的选拔机制,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积极探索高素质创新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模式的精神,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我校在2011年尝试深化完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制度。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招生人数
小学教育专业40名;学前教育专业40名;护理学专业80名。
二、报名时间
2011年3月14日—3月25日
三、报名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有志于从事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护理工作;
4.报考小学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不少于4个A和2个B,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等;
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不少于3个A和3个B,综合素质评价4项均不能低于P等。
四、报名方式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自荐或中学推荐的方式提出申请。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2011年3月25日24点,考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hznu.edu.cn),点击“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申请人所有书面材料请用A4纸大小、以《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为封面装订,于2011年3月25日前以以下两种方式递交材料:
第一种方式:以学校为单位当面递交;
第二种方式:(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寄至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 ,邮编:310018),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字样。所交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具体书面材料如下:
1.杭州师范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申请表(学校推荐的需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高中会考成绩单;
3.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4.中学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具有获奖、特长或优势记录,请提供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章的证明复印件。
学校在收到考生申请材料后将及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请注意查询。
五、综合测试程序
(一)初审
1.中学推荐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校举行的综合测试。
2.个人自荐的考生我校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综合测试的考生名单。
3.初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将于2011年4月4日在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二)网上确认
通过初审的考生登录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网上提示的“网上确认流程”进行网上确认、缴费、打印准考证,用A4纸张打印。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10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才能参加综合测试。
(三)综合测试办法
1.测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1年4月16-17日
地点:杭州师范大学下沙校区(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
2.测试内容
综合测试视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安排笔试,笔试内容和笔试时间会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我校本科招生网上的通知。
面试分专业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小学教育专业
(1)心理健康测试;(2)仪态仪表;(3)口头表达;(4)书面表达;(5)特长展示。
◆学前教育专业
(1)心理健康测试;(2)仪态仪表;(3)口头表达;(4)艺术素养;(5)特长展示。
◆护理学专业
(1)心理健康测试;(2)仪态仪表;(3)口头表达;(4)情景测试;(5)特长展示。
(四)成绩查询和入围考生名单公示
综合测试结束后,考生可通过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成绩。
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六、录取办法
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进行,学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将杭州师范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学校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
在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七、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监察人员等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纪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
3.本招生方案由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本科招生网: http://bkzs.hznu.edu.cn
咨询地址: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16号,邮编310036)
咨询电话:0571-28865193